邮工发〔2019〕25号
关于印发《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
创新创优成果评选办法》的通知
各乡镇、园区总工会(工会),系统(产业)工会,市直属基层工会,市总各部(室)、工人文化宫:
为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优意识,提升创新创优水平,促进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决定,制定出台《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评选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高邮市总工会
2019年5月8日
抄 送:扬州市总工会
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
创新创优成果评选办法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,按照高邮市委十一届六次会全、省总十四届三次全委会、扬州市总七届三次全委会部署要求,打造我市工会工作品牌,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深入开展创新创优成果评选活动,不断激发全市工会干部创新创优激情,提升服务发展、服务基层、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,开创我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。
二、参评对象
1、各乡镇、园区总工会(工会)。
2、系统(产业)工会,市直属基层工会。
3、市总机关各部室,市工人文化宫。
三、评选标准
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:
1、坚持原创首创的原则。在工作中,立足工会工作职能职责创造性地策划与实施,形成较完整、可行的制度规范或工作机制,属于原创首创的工作举措;可在吸收外地、外单位经验基础上,结合本区域、本单位实际,整合创造、运用提高的成果;也可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,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,转型升级、提高成效的成果。
2、坚持价值优先的原则。工作推动力度大,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,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,工作成效得到所在单位党政和上级工会认可(如领导批示、表彰奖励等),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上宣传报道、产生一定影响的。
3、坚持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。凡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会工作项目,包括工作平台、工作内容、工作方法、工作机制、活动载体、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创优且具有一定成效,在全市面上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申报。各乡镇、园区总工会(工会)至少申报创新创优项目2个,系统(产业)工会、市直属基层工会以及市总机关各部室、工人文化宫至少申报创新创优项目1个。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《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》,并附一份2000字左右的成果介绍文字材料,于10月底前报市总工会办公室(邮箱:jsgyszgh@163.com)。
2、评审。将组织由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、相关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制定评审方案,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按照积分得出评审结果,经市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项目及个数(15个)。
3、表彰。年终设“创新创优成果奖”(10个)“创新创优成果提名奖”(5个),在市总工会全委(扩大)会上对获奖项目及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奖金标准由市总主席会议研究确定。获奖项目制成PPT,在专项会议上进行展示。
4、推荐。对获得“2019年度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”的项目择优逐级向上推荐。在上级获奖的,市总工会将另外给予奖励。奖励标准由市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确定。
附: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
附件:
高邮市2019年度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申报表